王女士家住解放路万达小区,4月29日下午,她把电瓶车停到了小区门口的自助充电器旁,平日这儿都有保安值班。通过监控录像,记者看到,下午6时14分,值班保安离开了值班室。王女士说,物业方称,保安当时是去巡逻了。
保安刚走,一身着深色短袖的男子,骑着电瓶车到了小区门外。男子见四下无人,不过数十秒,他便偷走了王女士的蓄电池。“万达物业办应负责。”昨日,王女士说。 (四川电瓶车电池)
万达小区物业办客户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卢先生说:“我们对停放在小区的电瓶车,是义务保管,没有合同责任。”
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倪景红说,她个人认为,王女士与万达小区物业办并未达成保管电瓶车的协议,王女士索赔,恐难得到法律支持。 (四川电瓶车电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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